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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收能力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量:0 

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收能力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免费培训?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未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小学及初、高中毕业(肄业)生;

4.农村劳动力;

5.大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6.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现役军人;

7.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

8.用人单位在岗职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9.外来流动人口;

10.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11.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各类全市性专项培训人员;

1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满足不同需求:

1.职业技能培训:帮你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2.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聚焦特定领域,针对性提升专项能力;

3.职业指导:专业人士为你规划职业方向,明确发展路径;

4.就业引导性培训:带你深入了解就业市场动态,做好求职准备;

5.语言类培训:包括专门双语培训、常用汉语言培训,提高沟通能力;

6.创业培训:涵盖 SYB 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助力创业梦想;

7.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为新一代劳动力量身打造,夯实职业基础;

8.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职业培训: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岗位,提升工作效率;

9.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各类全市性专项培训;

10.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市政府确定开展的其他专项职业培训。

三、培训补贴申领所需资料

(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申请补贴一般需准备:

1.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4.乌鲁木齐市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

5.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成绩花名册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

注:若个人信息已在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中记录,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无需再提交和存档。

(二)对于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或乌鲁木齐市暂时不能开展相关鉴定的职业工种,在区(县)人社部门监督下的学员考试成绩表,加盖区(县)人社部门公章后,可视同相关花名册。

(三)新疆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四)退役士兵、残疾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状态等三类特殊人群,除基本资料外,还需分别出示退役士兵证、残疾证、经审核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以下情况参加培训无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

1.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

2.大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参加的三项职业培训;

3.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全市性专项培训。

(六)失业人员免费培训需额外准备:

1.代为补贴培训协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准备);

2.就业创业者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属于失业状态且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6.一寸白底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大家顺利参与免费培训,提升自我,开启更好的职业与人生篇章。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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